世界衛生組織(WHO)對健康促進學校定義為:「學校能持續的增強它的能力,成為一個有益於生活、學習與工作的健康場所」。 我國為響應 WHO 健康促進學校之理念,於1996年即開始推動「提升學生健康四年計畫」,2002年起由前衛生署與教育部共同以 WHO 訂定之健康促進學校六大範疇:「學校衛生政策、學校物質環境、學校社會環境、社區關係、個人健康技能、健康服務」,制定學校衛生政策,營造學校師生共識,促進社區共同參與,提供健康服務,以建構學習及培養健康生活的校園環境,增進兒童及青少年整體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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